回去的路上,车流多了起来,要比来时耽误时间。
不过,葛小薇也恰好能利用这个时间,多和王武还有刘红红,介绍当地的情况。
这些贫民窟居住的人,多是来自又来国的乡下,有些类似于,咱们国内的“城中村”。
但显然,居住条件要更为差,治安也更堪忧。
这几乎是每一个农业国,在试图向工业国转型时期的,必经发展之路。
那些乡下的居民,又穷又能生,往往一个家庭,都养着七八个孩子。
孩子七八岁,就要承担起家庭的一份责任来,帮着父母带弟弟妹妹,还要尽可能地做家务,有些更是要去做些辛苦的短工,补贴家用。
想要挣钱,只能往城市里跑,那里的机会更多。
运气好的,能在城市里,找个当学徒的机会,虽然挣不到多少钱,但能学到技术,师父家还管吃管住。
当然了,这寄人篱下的生活,肯定不好过。
师父还有比自己早来的师兄,都不会把他们当人看,像使唤奴隶一般地,使唤他们。
经常遭来打骂,侮辱,欺凌。
但即便如此,依然是个不错的出路了。
只要熬出来,学到了技术,有了吃饭的本事,等出了师,从摆地摊做起,慢慢也就能混到有自己的铺子,收些徒弟,娶到媳妇,日子也就过起来了。
他们学艺的师父,就是这么过来的。
还有些,找不到学徒的工作,就只能打零工。
哪里有活往哪里跑。
但这些孩子,往往年龄太小,不到工龄。
当地还有《劳动法》保护,让那些老板,即使有心雇佣他们,也没办法正儿八经地给他们开工资,让他们来上班。
况且,人家适龄的工人,都随时能招到,谁又会去冒着法律的风险,雇佣这些“童工”呢。
在这个时候,《劳动法》反而成了这些孩子们生活没办法得到保障的“阻碍”。
这让王武想起,同一时期,我们东南沿海地区的许多工厂。